索 引 号: | 012947795/2022-42827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示公告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2-05-0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恢复接访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生态环境;群众来访;接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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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恢复接访的通知
当前,我市已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有序。根据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实际和市信访局要求,自2022年5月10日起,我局恢复来访接待。
温馨提示来访群众注意以下事项:
1.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来访群众进入接待场所请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扫描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码异常或过往14天曾到达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体温异常、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接待场所。
2. 提倡通过电话、书信、网络等方式反映诉求。电话:拨打“12345”热线或“12369”热线(均24小时);来信:地址为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南京市生态环境局,邮编210019;网络: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http://hbj.nanjing.gov.cn/,点击进入“局长信箱”或者“12369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