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1-10-21来源: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方案》(苏环办〔2021〕195号)及《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细则〉的通知》(宁环办〔2021〕82号)要求,现将43家单位纳入南京市2021年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该名单有效期三年,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动态管理,现予公布。
监督举报电话:12369
附件:南京市2021年第一批正面清单公布版.xls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