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份全市“双随机”抽查工作通报

发表时间:2019-01-14

一、工作总体情况

12月份,全市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458人次,对229家次污染源进行随机抽查。在随机抽查中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件,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责令整改的26件。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执法单位

抽查家次




1

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

21


2

玄武区环境监察大队

14


3

秦淮区环境监察大队

15


4

建邺区环境监察大队

11


5

鼓楼区环境监察大队

16


6

浦口区环境监察大队

13


7

栖霞区环境监察大队

20


8

雨花台区环境监察大队

15


9

江宁区环境监察大队

15


10

六合区环境监察大队

15


11

溧水区环境监察大队

35


12

高淳区环境监察大队

8


13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

9


14

江北新区环境监察大队

22


 

合计

 

229


二、抽查发现问题

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在12月份的双随机抽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排污单位共3家。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区(园区)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发现问题

处理情况

1

江宁区

南京志凌汽车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2018/12/10

该单位主要从事汽车线束生产,尚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18年8月底被江宁区环保局处罚,目前正在按照环评要求筹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2

江北新区

南京金浦锦湖化工有限公司

2018/12/11

PPG生产区域贮存有5吨桶清釜废液和约20桶聚醚滤渣,未及时入库。

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3

江北新区

南京长江江宇石化有限公司

2018/12/31

该公司“化工残液资源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部分设施已建,现场停建。经企业介绍,已将环评报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发现问题,请江北新区进一步调查处理

市总队已将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双随机系统分转至各相关区(新区、园区),请各相关区(新区、园区)做好对责令整改环境问题的督查工作,确保排污单位整改到位,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应予立案查处,并于2019年2月20日前将处理结果在双随机系统中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