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3月份全市“双随机” 抽查工作通报

发表时间:2020-04-17

2020年1-3月份全市“双随机”

抽查工作通报

一、工作总体情况

1-3月份,全市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1024人次,对509家次污染源进行随机抽查。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执法单位

抽查家次




1

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

67


2

玄武区环境监察大队

36


3

秦淮区环境监察大队

31


4

建邺区环境监察大队

14


5

鼓楼区环境监察大队

26


6

浦口区环境监察大队

27


7

栖霞区环境监察大队

33


8

雨花台区环境监察大队

22


9

江宁区环境监察大队

77


10

六合区环境监察大队

40


11

溧水区环境监察大队

52


12

高淳区环境监察大队

14


13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

16


14

江北新区环境监察大队

54


合计

509


 

二、抽查发现问题

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在1-3月的双随机抽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排污单位共11家。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区(园区)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发现问题

处理情况

1

高淳区

南京金腾橡塑有限公司

2020-1-9


 
现场检查时,压延车间一条生产线在生产,硫化车间三条生产线在生产,两套催化氧化+碱液喷淋废弃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位于压延机和硫化机上方的集气罩风力很小,无法有效吸收生产产生的VOC;混炼车间投料产生的粉尘未设置布袋除尘设施,不能有效收集粉尘,车间也未密闭,现场积尘较厚。  

发现环境问题责令整改

2

南京江北新区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020-1-8

南化公司苯化工部原磷酸装置区卫生较差,杂物堆放较乱。   

发现环境问题责令整改

3

鼓楼区

南京市鼓楼区宏图志汽车维修中心

2020-1-8

1、该中心为个体工商户,无喷漆业务,仅做汽车美容业务,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2、危废仓库标识设置不规范,仓库内危废未张贴危废标签。危废仓库内贮存其他杂物,现场整改完毕。

发现环境问题责令整改

4

南京江北新区

苏环(南京)水务有限公司1

2020-3-27

加药间内跑冒滴漏明显,地面有积存的泥状物,加药间外部分地面有积水,约2平方米,呈黄色;车间洗手池等接到外部地面,未收集洗手池废水。

发现环境问题责令整改

5

栖霞区

南京仙林碧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0-3-25

总排口标识牌不规范,建议整改。污泥料仓偏小(只能存储一天的量),建议整改。

发现环境问题责令整改

6

浦口区

南京裕创模塑有限公司

2020-3-20

该公司“关于塑料用模具设计、研发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6年1月29日通过浦口区环保局审批,主要设备有加工中心、火花机、磨床等,现场未见有验收材料。

总队立案查处

7

江宁区

南京光明乳品有限公司

2020-3-13

已于2019年10月申领排污许可证,污水处理站除臭废气排口未申报。

发现环境问题责令整改

8

秦淮区

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3-13

1、该公司现场提供2001年编制的电镀生产线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未能提供验收报告。并据现场负责人介绍,该公司在2019年环评验收“12 5综合技改项目”,因军工涉密厂未提供环评及验收材料。
  2、现场检查了五分厂喷涂工房,喷涂工房内产生的沾染漆渣的沾染物、少量油漆桶以及含油手套、抹布等和工业垃圾混放在一块,20千瓦的生物质燃烧炉正在启动,其污染处理设施旋风水除尘未正常运行,设施中未见水且法兰盘分离,烟尘未经处理向地面排放。
  3、现场检查其在线检测试剂已过期(有效期为2020年2月12日到期),站房内试剂瓶未规范存储。
  4、检查电镀生产车间后排气管,该区域大小共有16个排气管,其中最东头正在运行的氯化氢排气管,采用碱喷淋处理后高排,现场用ph试纸解释解喷淋液为红色强酸性;从东往西第4个氰化废气排气管未在运行,其碱喷淋液ph试纸显示中性;北侧化铣房碱雾排气管排放的碱雾未经处理,直接高排,现场有碱液跑冒滴漏。

秦淮区进一步调查处理

9

南京江北新区

江苏迈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3-10


  1
、现场检查发现,2个酒精储罐,2个对甲酚化料箱呼吸阀尾气无组织排放,据企业反映已列入整改计划。
  2、BHT车间附近有异味。

发现环境问题责令整改

10

南京江北新区

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0-3-6

1、污水站除臭装置下方有跑冒滴漏现象。2、企业3台100蒸吨锅炉,共用一个排放烟囱,自动监测数据SO2实测浓度为30mg/m3,与企业日常排放值差距较大,现场对设备进行SO2标气比对,标气浓度104mg/m3,仪表测量值84mg/m3,误差较大。

发现环境问题责令整改

11

江宁区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3-6

现场检查,车间排放口无标志。

发现环境问题责令整改

请各相关区(新区、园区)做好对责令整改环境问题的督查工作,总队负责市直管企业问题的督查,确保排污单位所查问题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