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份全市“双随机” 抽查工作通报

发表时间:2020-10-15

一、工作总体情况

9月份,全市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612人次,301家次污染源进行随机抽查。在随机抽查中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件,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责令整改34件。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执法单位

 抽查家次

1

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20

2

玄武区环境监察大队

23

3

秦淮区环境监察大队

21

4

建邺区环境监察大队

6

5

鼓楼区环境监察大队

18

6

浦口区环境监察大队

20

7

栖霞区环境监察大队

27

8

雨花台区环境监察大队

16

9

江宁区环境监察大队

31

10

六合区环境监察大队

24

11

溧水区环境监察大队

26

12

高淳区环境监察大队

12

13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

12

14

江北新区环境监察大队

45

合计

301

二、抽查发现问题

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在9月的双随机抽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排污单位共2家。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园区)

企业名称

检查

时间

发现问题

处理情况

1

江北

新区

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9月7日

PEI-04(B)面漆车间有两套废气、粉尘收集处理装置(编号50,51),采用过滤棉过滤加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现场检查时车间在作业,50号装置未运行。B3-02厂房腻子打磨在生产,打磨机配有便携式粉尘收集袋,厂房无废气粉尘统一收集处理装置。

责令整改

2

江宁区

大协西川东阳汽车部件(南京)有限公司

9月22日

现场检查发现问题:1、污水处理站旁有一套自建油水分离器,用于分离废液压油,分离的含油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2、再生组车间挤塑机热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未处理直接排放,排口附近有明显异味。

立案查处

请各单位对日常双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形成闭环。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对发现涉及安全隐患问题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