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份全市“双随机” 抽查工作通报

发表时间:2021-11-17

一、工作总体情况

10月份,全市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658人次,对329家次污染源进行随机抽查。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执法单位

抽查家次

1

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25

2

玄武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21

3

秦淮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54

4

建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6

5

鼓楼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33

6

浦口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20

7

栖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22

8

雨花台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20

9

江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35

10

六合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24

11

溧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20

12

高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12

13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科

13

14

江北新区环境执法局

24

合计

329

二、抽查发现问题

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在10月的双随机抽查任务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排污单位共5家。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区(园区)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发现问题

处理情况

1

南京市市本级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1-10-29

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仓库内,危废仓库无个人防护器材。

责令整改

2

江宁区

南京江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东善分站

2021-10-19

现场查看了仪器设备,软件,检测数据,存在问题如下:1.加载减速法功率扫描阶段速度变化率超过0.2km/h,不符合国标要求。2.加载减速检测,车辆发动机转速监测误差过大。

责令整改

3

溧水区

南京振洋燃油有限公司

2021-10-15

现场使用便携式VOC检测仪检测:9、11、13、15号加油枪油气挥发浓度偏高。

责令整改

4

江宁区

南京元润食品有限公司

2021-10-12

1、厂区建有污水处理站,检查时污水处理站曝气池未曝气,污水处理站内存有大量污水,与废水处理站配套的除臭设施未运行。2、处理站药剂桶周边有渗漏药剂,并流入站房外土壤。

立案查处

5

浦口区

江苏江浦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南京星甸加油站

2021-10-11

现场使用便携式VOC检测仪检测:6号、10号加油枪油气挥发浓度偏高。

责令整改

请各单位对日常双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形成闭环。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对发现涉及安全隐患问题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