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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江宁区)

文章来源: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69977052(政务大厅窗口)/025-69510787(环评科)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塑料零部件生产项目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瑞鑫路1号

南京市金智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市金智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计划投资1000万元,租赁南京广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瑞鑫路1号的厂房建设注塑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生产塑料零部件120万套的能力。

1.废气:本项目注塑废气、焊接废气采用集气罩方式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雕刻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水废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排入湖熟集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GB18918-2002),排入撇洪沟,最后汇入句容河。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工艺上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消声、减震、基础固定、加设减震垫,降低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环卫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危废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均得到相应合理的处置,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