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4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57130505(市民中心)/57122950 通信地址:六合区方州路809号 联系人: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配件制造项目 | 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龙须湖路 | 南京盛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守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3万元,租赁建筑面积4700平方米厂房,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配件制造项目,主要为年产1亿只铝壳。 | 水环境:定期排放的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中一级标准,其中总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C 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一并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六合区雄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大气环境:项目铝片拉伸剪切工段产生的金属粉尘自然沉降,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各噪声源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的位置,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废矿物油、含油废液、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沾染的含油抹布手套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等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