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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2月13日)(溧水区)

文章来源: 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2-13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年产2000万平方米高温胶带生产线技改项目经济开发区南京坚泰普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信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经济开发区胜秀路9-1号,全厂占地面积为11725.68m2。本次技改内容为购置溶剂回收系统、废溶剂回收机等设备,对2#生产线烘干工序溶剂废气、废胶渣中溶剂进行回收利用,减少溶剂使用量及危废产生量,并对现有一般固废库、危废库进行改建。本次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8万元。1、废水:本次项目运营期蒸汽用水经冷凝分离净化处理后回用至冷却塔,冷却塔用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部分浓水作危废处置,不外排;本次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全厂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2、废气:溶剂回收系统吸附尾气经三道活性炭吸附后与废溶剂回收废气、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一起进入“沸石转轮+RTO蓄热式氧化炉”处理后高空排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溶剂回收系统第一二道)、废活性炭(溶剂回收系统第三道)、蒸馏残渣、废过滤棉、废PP棉滤芯、废超滤过滤器、废包装袋、冷却塔排浓水。废活性炭(溶剂回收系统第一二道)、废活性炭(溶剂回收系统第三道)、蒸馏残渣、废过滤棉、废PP棉滤芯、废超滤过滤器、冷却塔排浓水属于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 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固废零排放。
2年产500万件健身器械生产线(一期)喷涂工段技改项目永阳街道南京万德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佳信环保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88-1号,公司占地面积114522.2平方米,本次项目不新增用地,依托现有厂房,对现有一期项目涂装工段的酸洗、磷化前处理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为无磷硅烷化工艺,主要工程内容为包括:拆除现有1号车间喷涂流水线(脱脂、水洗、酸洗、中和、表调、磷化、清洗烘干、喷涂及固化),改为钣金工段生产区域;原抛丸车间新增1台抛丸机;在1号车间南部新建一条喷涂流水线,含有喷涂前处理喷淋线(热水洗、预脱脂、脱脂、水洗、硅烷化、晾干、清洗烘干)、密闭喷涂房、密闭喷砂房、手动喷涂区、固化区、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站及相关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产能不变。本次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77.7万元。1、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槽液经混凝沉淀预处理后排入调节池,清洗废水、锅炉软水排水、废气喷淋废水、出水制备浓水、地面冲洗废水集中收集排入调节池,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与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一同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市溧水秦源污水处理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2、废气:本次技改项目:抛丸粉尘有效收集经大旋风分离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4#);清洗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5#);热水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7#)、喷涂前热水洗、预脱脂、脱脂工段加热蒸汽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8#)、手动喷粉在密闭喷涂房内进行,2台手动喷粉机废气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排气筒高空排放(9#、10#);手动喷粉固化废气有效收集经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11#);喷砂工段在密闭喷砂房进行,产生的粉尘负压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12#);自动喷粉及固化废气有效收集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13#)。全厂通过提高废气收集,定期维护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加强车间通风、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进一步减小无组织废气影响。
热水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1-2022)表1相应标准;非甲烷总烃、抛丸、喷砂、喷粉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烘干及固化工序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边角料、除尘系统粉尘、废钢丸、纯水制备过滤废物经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或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及包装桶、水洗污垢、废渣、废污泥、污水废过滤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项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