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派出局信息公开 > 溧水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3月2日)(溧水区)

文章来源: 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3-02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冷镦换向器生产线项目

经济开发区

南京华腾汽配有限公司

江苏佳信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迁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秀山东路路以南、琴音大道以西地块,新建厂房,占地面积24784.19平方米,建筑面积45960.5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建设50条冷镦换向器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冷镦换向器1200台/套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

施工期: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合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工作。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期废水通过建造集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妥善处置,做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管理工作。

营运期:1、废水:项目运营期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研磨清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相应标准后回用,不外排;水基线切割液作危废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压塑成型、固化废气有效收集经热交换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打饼投料粉尘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精加工颗粒物于密闭设备内沉降,少量粉尘通过强化车间通风后排放于车间内排放。压塑、固化废气有组织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酚类、甲醛、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表9标准;打饼投料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厂界无组织废气酚类、甲醛、颗粒物、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收集尘、废包装材料、废削渣、污泥、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废劳保用品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脂、餐厨垃圾由获得许可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水基线切割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项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2

新建年产6万平方米玻璃幕墙成品单元生产线项目

经济开发区

南京晶天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信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柘宁东路347号,租赁厂房,占地面积9887.96平方米,建筑面积9887.9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玻璃幕墙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万平方米玻璃幕墙成品单元的生产能力。主要生产工艺:铝板切割、钻铣、组框、合片、注胶、装配、包装。本次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

1、废水:项目运营期擦洗废水集中收集作危废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柘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注胶废气有效收集经二道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切割、钻铣粉尘有效收集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边角料、收尘、废胶条头、废胶桶、废包装材料、废玻璃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胶、废胶粘结物、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含油废水、废抹布、废油桶、擦洗废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由环卫清运。因此,本项目产生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