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冷镦换向器生产线项目 | 经济开发区 | 南京华腾汽配有限公司 | 江苏佳信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迁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秀山东路路以南、琴音大道以西地块,新建厂房,占地面积24784.19平方米,建筑面积45960.5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建设50条冷镦换向器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冷镦换向器1200台/套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 | 施工期: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合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工作。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期废水通过建造集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妥善处置,做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管理工作。 营运期:1、废水:项目运营期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研磨清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相应标准后回用,不外排;水基线切割液作危废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2 | 新建年产6万平方米玻璃幕墙成品单元生产线项目 | 经济开发区 | 南京晶天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信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柘宁东路347号,租赁厂房,占地面积9887.96平方米,建筑面积9887.9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玻璃幕墙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万平方米玻璃幕墙成品单元的生产能力。主要生产工艺:铝板切割、钻铣、组框、合片、注胶、装配、包装。本次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 | 1、废水:项目运营期擦洗废水集中收集作危废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柘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注胶废气有效收集经二道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切割、钻铣粉尘有效收集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