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南京正源医药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台/套医药合成机械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建(告)〔2023〕1701号 | 2023.2.24 |
2 | 关于《南京金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万套汽车车身冲焊件、10万套前悬架压杆总成件、6万套特高压线路器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3〕14号 | 2023.2.27 |
3 | 关于《南京盛能磁业有限公司铁氧体永磁件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3〕15号 | 2023.2.27 |
4 | 关于《南京永湖注塑有限公司年产150万件白色家电塑料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3〕16号 | 2023.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