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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7日处罚公示(江北新区)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和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2-11-22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处罚事由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居民身份证号
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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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区管环罚〔2022〕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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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思鹏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江苏思鹏通信设备有限公司91320117593534883P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整2022.11.17赵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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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区管环罚〔2022〕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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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卸甲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卸甲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2320116663779254M处罚款人民币8415元整2022.11.17沐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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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区管环罚〔2022〕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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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奥格耐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施工作业警告、罚款《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六)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施工作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芜湖奥格耐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40200MA2NQKTX2M处罚款人民币14610元整2022.11.17朱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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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区管环罚〔2022〕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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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晨水电安装有限公司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施工作业警告、罚款《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六)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施工作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南京宝晨水电安装有限公司91320115339342587C处罚款人民币10290元整2022.11.17黄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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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区管环罚〔2022〕181号

宁新区管环罚〔2022〕181号.pdf

江苏福缘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施工作业警告、罚款《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六)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施工作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江苏福缘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20105MA20D1UQ8K处罚款人民币10290元整2022.11.17邓登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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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区管环罚〔2022〕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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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威涌沅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施工作业警告、罚款《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六)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施工作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南京威涌沅水电工程有限公司91320106787119602T处罚款人民币12990元整2022.11.17赵业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