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吨复合蜂花粉及20吨固体饮料生产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金鼎路可成科技园(西园)C1栋二单元西户 | 南京大渊医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购置整粒机、混合机、筛分机、包装机等设备共37台(套),新建1条生产线年产20吨复合蜂花粉及20吨固体饮料。 | 1、建设项目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废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和洗衣废水)经新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接管至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排至高旺河。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2、本项目污染物主要为粉碎、过筛、称量、过筛混合工序产生的粉尘(以颗粒物计)物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排气筒(25m高)排放;封口、喷码和微生物培养产生的废气(含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密闭负压收集/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排气筒(25m高)排放;危废贮存废气、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项目新增噪声设备主要为烘箱、粉碎机、筛粉机、混合机、污水站水泵、污泥压滤机和风机等运行噪声,噪声值为70~90dB(A),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布袋收尘、不合格品、废布袋、污水处理污泥、检验废料、废内包装边角料和灰分交由环卫清运,废滤芯、废滤材、废活性炭和废反渗透膜交由厂商回收处置,废内包材、废外包装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油墨、废油墨桶、实验废液(含初次清洗废液和试剂配置废液)、废一次性耗材和废培养基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固废可实现零排放。 |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不予批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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