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实心电阻生产线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步月路117号可成科技园1栋201室 | 璟密(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璟密(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租赁的南京通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房,面积约700平方米,新增实心电阻生产线1条,购置泥条线、练泥机、电子分选机、电阻组帽机、马弗炉、钟罩炉等设备15台(套)。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实心电阻10万套。 | (1)废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产生废水(50t/a)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万寿河。本项目废水能进行妥善、有效的处置,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有机废气经过收集后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和速率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标准值,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布袋收尘、废料、废外包材、废匣钵、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内包装、废布袋、废擦银布。布袋收尘、废料回用生产;废外包材、废匣钵由物质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内包装、废布袋、废擦银布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卧式油压挤出机、轧辊机、高速混粉机和风机等设备噪声,根据类比,噪声源强为70~90dB(A)。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不予批准的理由 |
1 |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