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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浦口区)

文章来源: 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3-21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保节能型烘炉和熔炉设备生产项目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石桥工业园桥北路8-18号南京超凡特种耐火制品有限公司江苏正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超凡特种耐火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160万元,租用南京金陵华天天文仪器开发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080m2,建设环保节能型烘炉和熔炉设备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烘炉30台,并配套年产莫来石刚玉250吨的生产能力。(1)废气
本项目投料、配料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90%)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置(处理效率90%)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烧结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收集效率为90%)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置(处理效率90%)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石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座,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设备均安置在室内,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墙体隔声等。
(4)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外售或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危险固废于危废暂存区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项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符合环保要求。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不予批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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