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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栖霞区)

文章来源: 栖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2-17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3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
         联系人: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 环评科
           联系电话/传真:025-85574050/85570475
         电子邮件:qxhbhp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情况
1紫来再生资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南京市栖霞区江乘大道8号紫来再生资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紫来再生资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拟利用华能金陵电厂煤机锅炉清洁高效环保优势实施污泥耦合项目,以充分发挥华能金陵电厂存量机组在城市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规模化处置的作用。项目采用燃煤电厂污泥前置干燥炭化处理技术,配置2套250t/d处理能力的污泥一体化处理机。项目建设完成后,紫来再生资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具有无害化处置市政污泥500吨/天的能力。水环境: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无生产废水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小。
     大气环境:污泥焚烧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酸性气体、重金属以及二噁英类等,本项目焚烧尾气依托华能金陵电厂现有烟气治理措施,经“低氮燃烧+SCR法脱硝+三室四电场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组合工艺处理达标后经240m高双管集束烟囱外排。本项目湿污泥仓长时间处于负压状态,污泥储存过程产生的恶臭通过除臭风机收集,送华能金陵电厂现有锅炉焚烧。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废气排放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及外环境的影响很小,各预测点均能达到厂界噪声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和利用,实现零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其他:(生态、振动、环境风险等)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在切实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各类环境风险均为可接受水平。本项目在现有华能金陵电厂厂内建设,对生态环境基本无不利影响。
     相关部门意见:无。
本次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4号)等规范和文件要求采取网络平台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公参调查过程中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