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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栖霞区)

文章来源: 栖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3-01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
         联系人: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 环评科
           联系电话/传真:025-85574050/85570475
         电子邮件:qxhbhp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情况
1南京港华燃气公司亚东调压站燃气锅炉建设项目南京市栖霞区仙尧路6-2号(南京港华燃气公司亚东调压站生产调度中心内)南京公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立项,备案号为:栖行审备〔2022〕243号。项目建设内容为租用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内综合办公楼地下一层占地面积100m2,为该生产调度中心配置空调燃气锅炉1.25t/h、天然气应急发电机一台,并配套0.1t/h余热锅炉一台。总投资347万元。1、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和非正常工况下应急发电机废气。燃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后通过12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发电机安装SCR脱硝装置后通过12m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排水一起纳管入南京市铁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
     3、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不外排。
     4、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间墙体铺设隔声材料、设备减振,冷却塔设置隔声罩。经预测,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
2结构可控型药物载体及相关材料研究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E6栋1501、1502室南京米德西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建筑面积   1427.59平方米,职工人数约10人,本项目主要从事 MOFs、COFs 药物载体及其相关材料研究建设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南侧河道。建设项目的废水主要来自实验清洗水(不含初次清洗)、冷却循环强排水和员   工的生活污水,强排水与实验清洗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园区化粪池预处理装置处理,达到仙林污水厂二期接管标准后,污水接入市政污水主管井,最终排入仙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最终经仙林污水处理厂排水口排入到九乡河,经过九乡河排到长江。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是实验室废气,实验室配备通风橱,实验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 由大楼内置烟道引至大楼楼顶配套   SDG+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处理达标后由大楼楼顶配套排气筒排入大气,本项目设置 2 个排气口,排放高度约 80 米。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实验室通风橱的噪声,声级约为 75dB,均位于室内且夜间不工作,经过建筑物隔声及自然衰减后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噪音污染。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建设单位应设置危险固废暂存设施,对产生的危险废
     物妥善存储,并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