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派出局信息公开 > 玄武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2022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玄武区)

文章来源: 南京市玄武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1-08

附件2-2: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11月8日)








3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4526810    传真:025-86648246(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39-2号
    联系人:南京市玄武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情况
1江苏省共创质量安全检验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玄武区紫气路16号江苏省共创质量安全检验有限公司江苏垒垚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租用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位于紫气路16号2层房屋建设实验室项目,实验室建筑面积共1800平方米,购置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设备,项目建成后承检产品主要有食用盐、食用盐添加剂、调味品、食品营业强化剂、工业盐、液体盐、盐化工产品、调味品类的产品检测,共计40余个产品及60多个检测项目。项目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水环境:本项目后道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弃水、灭菌锅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 级标准排入仙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仙林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 一级A 标准,尾水排入九乡河,最终汇入长江。
    大气环境:运营期产生的HCl、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氨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来自废气处理风机噪声,项目采用加设减振器、消声装置、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运营期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不排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
    其他(生态、振动、环境风险等): 无
    公众参与情况:无
    相关部门意见:无
/